距離美國宣告賓拉登死亡,至今已一個多月。這則消息總算在喧騰了好幾週之後,逐漸歸於平靜。回想這則消息一開始公佈的時候,不僅美國官方和民眾為這則消息感到歡欣鼓舞,認為在911發生十年之後,總算得以告慰911的受難者在天之靈;同時,在美國開心地呼喊著正義的勝利時,更有不少國家認為,賓拉登之死,是全球反恐運動的重大轉折和里程碑。然而,在全球各國普遍叫好的聲浪中,我卻認為,美國這次執行秘密襲擊行動,直接促成賓拉登之死,實際上立下了好幾個不良的示範,甚至顯得這次的秘密行動是個錯誤的決策。

首先,美國的這起秘密軍事行動,實際上並未經巴基斯坦的許可。雖然美國已經不是第一次執行這類的軍事行動,全世界也只有美國敢大言不慚地讓自家軍隊跑遍全世界。可是,稍微有國際法基本知識的都知道,派兵進入他國領土,即使不要這麼快地說是侵略行為,也至少是侵害他國主權的作為,是個違反國際法的行為。

不過,有趣的是,美國執行秘密行動的地點,偏偏是在一間巴基斯坦的軍事學校附近,許多巴基斯坦的高層軍事將領都在那邊,說他們對於美國執行秘密行動毫不知情,實在說不太過去;所以,我們或許可以大膽推測,美國是在巴基斯坦未同意但默許的情況下,執行這次的秘密任務。

另方面,既然秘密行動的地點就是賓拉登藏地的地點,這也意味著,當賓拉登藏匿的地點如此靠近軍事學校,巴基斯坦不太可能不知道賓拉登的所在。因此,當巴基斯坦控訴美國的秘密軍事行動侵害了巴基斯坦主權時,這也使得美國在事後反過來指責巴基斯坦意圖包庇和藏匿賓拉登。這就反過來吃了巴基斯坦豆腐,讓他不得不在控訴主權受損和否認支持蓋達組織之餘,跟著美國及其盟國一起喊著巴基斯坦也有反恐的決心。

畢竟,在國際法如此無力的情況下,往往是強權說了算。然而,美國的軍事行動如果只是違反國際法也就算了,能夠透過這次軍事行動,順利抓到賓拉登,讓他接受國際法庭的審判,透過合法的蒐證和審判程序,更加確認恐怖組織對於人權和國家安全的侵害,這也算是美事一樁。可是,這次的軍事行動偏偏把他給殺了,連退而求其次的帶回去美國自己審判都做不到,此舉與私刑有何差別?美國官方和民眾居然還能為此而歡欣鼓舞?我一點也不認為,這是一個想成為偉大國家該有的姿態。

沒關係,強權只需要軍事力量和經濟力量,剩下的就是叫好萊塢多拍些秘密軍事行動的電影賣到全世界,就可以替全世界的觀眾洗腦,正當化強權執行私刑的作為。可是,這前提是,賓拉登要真的死透才行。偏偏在賓拉登死後,美國又快速將他海葬,連個屍骨都找不到,這使得他未死的謠言滿天飛,就算官方拿出照片和DNA的檢驗結果,也難以成為賓拉登真的死透的明確證據。這個生死未卜的狀態,不只將持續引發爭議,也將使擁護賓拉登的人更加激進地擁抱仇恨,無助於蓋達組織與美國的未來。

如果我們對政治史稍有知識、稍有些歷史感的話,我們應該還會記得,「恐怖主義」一詞在現代的使用脈絡,一開始是指出現在法國大革命之後的雅各賓派,他們對法國國內所施行的恐怖統治,因此,「恐怖主義」在當時所指涉的對象,就是當前掌權的現代國家。然而,911之後的恐怖主義,基本上脫離了上述的脈絡,而僅僅將之指涉為蓋達組織,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國家的敵人。

如此去脈絡地使用「恐怖主義」一詞來譴責和打擊恐怖主義的反恐運動,在本質上並不是一種訴諸和平理想的偉大事業,它也並不真的「反對恐怖」,而僅僅只是以恐怖對抗恐怖、以恐怖替代恐怖的強權事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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